事项名称: | 变更更正户口项目(变更姓名) |
办理地点: | 派出所 |
事项类型: | 个人业务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周六、日预约 |
承诺时限: | 16周岁以下变更姓名即办16周岁以上变更姓名为20个工作日 |
办事分类: | 户政业务 |
联系电话: | 详见咨询电话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试行)》、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事须知: | 变更姓氏,可变更为父母、养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姓氏,其他姓氏原则不予变更。 因公安派出所工作失误或其他愿意造成姓名差错的,应在查实后及时予以更正。 对下列情况不予办理姓名登记:正在服刑、接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调查的或者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等情况。 |
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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